丈夫3個月打賞150萬、女主播傳訊「520」 妻提告還錢 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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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福建福州一名已婚男子在三個月內花了15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2萬美元)在直播平台打賞女主播,妻子發現後氣得提告,指控女主播涉嫌利用曖昧關係誘導消費,要求女主播和平台退還全部款項。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直播打賞本質上是花錢購買娛樂服務,並非單純送錢給主播,加上沒有證據證明女主播刻意騙取打賞,最終判妻子敗訴。

福建福州一名丈夫3個月內在直播平台打賞女主播逾150萬元,妻子認為遭曖昧誘導而提告求償,但法院認定屬正常網路消費,最終駁回請求。 福建福州一名已婚男子在三個月內花了15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2萬美元)在直播平台打賞女主播,妻子發現後氣得提告,指控女主播涉嫌利用曖昧關係誘導消費,要求女主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