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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4線丟包致死案:國民法官重判13年,認定拖人下車、說謊不符自首減刑

作者 李秉芳全文約 2,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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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計程車司機將乘客丟包於快速道路致死。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司機對無自救能力的乘客未盡保護義務,依遺棄致死罪判刑13年,刑度重於檢方求處的11年。

台64線丟包致死案:國民法官重判13年,認定拖人下車、說謊不符自首減刑(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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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今年1月涉嫌將溫姓男乘客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導致溫男遭後方車輛輾斃。新北地方法院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經連續4天審理後,今(6)日宣判,認定林男對於無自救能力的乘客,依運送契約負有保護義務,卻未提供其生存所必要的保護,依遺棄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比檢方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