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將自住按揭樓宇出租無通知銀行 准保釋明年1‧7再訊
未署名全文約 462 字
文章摘要
on.cc東網 · 文章頁摘要34歲男警涉於2019年起3年間將自住按揭樓宇出租而沒有通知銀行,與另一名女子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日(6日)於東區裁

東網電視 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34歲男警涉於2019年起3年間將自住按揭樓宇出租而沒有通知銀行,與另一名女子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日(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兩人獲准各以2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定期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