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彬無法登記參選北市議員 假處分抗告被駁回確定
作者 林偉信全文約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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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新黨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遭中選會認定他114年4月16日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自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在台設有戶籍未滿10年,因此不得登記參選,他提假處分,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他的抗告,認為

新黨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遭中選會認定他114年4月16日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自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在台設有戶籍未滿10年,因此不得登記參選,他提假處分,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他的抗告,認為難認有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必要,他確定無法參選這次的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