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員工告公司討3000萬福利金 聲請裁判費打折碰壁
作者 王捷全文約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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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精金科技百餘名員工提告公司追討福利金共3335萬餘元,並聲請裁判費打折,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依勞動事件法來看,與生計相關的告訴可以免徵2/3裁判費,福利金非工資不得減免,所以10日內補繳32萬4068元裁判費。福利金爭議是由精金科技180餘位員工委任律師具名提告,原告陣容龐大,包含多名外籍員工,向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合計3335萬4454元的福利金,員工方認為此案源於職場權益,因此聲請依勞動事件法規定,暫免徵收2/3的裁判費,希望能降低集體爭取權益的門檻。

精金科技182名員工向福委會討3335萬福利金想裁判費,台南地院認福利金非工資,限期補繳32萬裁判費。(記者王捷攝) 精金科技百餘名員工提告公司追討福利金共3335萬餘元,並聲請裁判費打折,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依勞動事件法來看,與生計相關的告訴可以免徵2/3裁判費,福利金非工資不得減免,所以10日內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