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刀刺下去以前:從瑞芳少年傷人事件,看校園暴力預防與警政防線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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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昱慶(大葉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班研究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一場原本可能只是口角的衝突,最後卻以一把剪刀,改變了兩個家庭。新北瑞芳近日發生少年傷人事件,一名14歲國三學生涉嫌持剪刀刺傷高三學長,造成嚴重傷勢。案件初期,外界一度將事件理解為「遭霸凌後的反擊」,但隨著調查逐步進行,校方表示兩名學生平時並不熟識,衝突涉及公車及校外飲料店的口角,完整案情仍有待司法進一步釐清。事件引發社會震撼,也讓「校園霸凌」、「青少年暴力」、「情緒管理」等問題再次浮上檯面。然而,比起急著回答「誰對、誰錯」,我更想問的是:一場原本可以停在口角的衝突,究竟在哪一個瞬間,從可以離開,變成無法回頭?這或許才是這起案件留給教育、家庭、少年事件及警察工作的真正問題。不要急著替暴力找一個簡單答案每次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社會很自然會尋找原因,是不是霸凌?是不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是不是學校輔導失靈?是不是孩子情緒控制能力不足?這些問題都值得調查。但問題是,新聞事件發生後,社會往往比司法更早下結論。只要一名少年傷人,我們很容易把他想像成「問題學生」;只要被害人曾經與對方發生衝突,又很容易直接理解成「霸凌」。可是,「衝突」與「霸凌」並不是同一件事。霸凌有其具體的構成與判斷要件,必須經過調查,而不能因為最後發生嚴重傷害,就反推前面的所有行為都是霸凌。同樣地,一名孩子曾經接受輔導,也不能因此推論他就是未來的危險人物。我們需要的是事實,而不是標籤;需要的是風險辨識,而不是事後猜測,這一點對少年案件尤其重要。因為一個成年人犯錯,我們很容易把行為及人格連在一起;但對一個正在成長的少年,更應該區分:「他做錯了一件事」與「他就是一個壞孩子」,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暴力很少在最後一秒才開始從目前公開資訊來看,這起案件並不是一開始就拿著剪刀,先有公車上的口角,之後又在校外碰面,再次發生爭執,最後才演變成嚴重傷害。如果把整個過程拉開來看,就會發現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現象:暴力往往不是突然出現,而是逐步升溫。一句話、一個眼神、一次嘲諷、一次回嘴、情緒升高、互不退讓、追上去、再一次碰面。最後,跨過那條界線,而我們真正能夠預防的,往往就是這些「最後一刀以前」的時間。如果所有教育都只告訴孩子:「不可以打人」、「不可以拿刀」,那其實已經太晚。我們更應該教孩子:「我現在很生氣,我可以怎麼辦?」、「對方一直挑釁我,我可以怎麼辦?」、「我已經不想跟他講話了,我可以先離開嗎?」、「我看到朋友可能失控,我應該找誰?」,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是真正的衝突處理能力。最重要的不是「永遠不要生氣」,而是「生氣時知道怎麼辦」我們常說青少年要做好情緒管理,但「情緒管理」四個字太抽象,一個14歲的孩子正在氣頭上時,你告訴他:「你要控制情緒。」,他未必知道怎麼控制。真正的教育,應該把它變成具體行動:先停下來、離開現場、不要繼續互嗆、不要追逐對方、不要拿任何可能造成傷害的東西、找老師、家長或其他可信任的大人,必要時尋求警方協助,這些才是孩子真正用得到的「安全操作程序」。我們教孩子過馬路,要教他紅燈停、綠燈行;教孩子游泳,要教他遇到危險如何呼救。那麼,面對人生一定會遇到的衝突,為什麼反而只告訴孩子:「不要打架。」少年事件,不只是處罰,而是責任與成長這起案件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地方,是涉案學生只有14歲,這並不意味著傷害可以被淡化,被害人的生命、身體及家庭所承受的痛苦,必須被正視。但是,少年事件的處理,也不能只剩下一個問題:「要判多重?」《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制度精神,是保障少年健全成長、調整成長環境及矯治少年性格。換句話說,少年事件處理的不只是「他做了什麼」,還包括:他為什麼走到這一步?他的家庭環境如何?人際關係如何?成長過程中發生了什麼?未來如何避免再犯?這不是對暴力行為的縱容,恰恰相反。如果我們真的希望社會未來少一個受害者,就不能只處理這一次事件,還必須降低下一次傷害發生的可能。因此,少年事件真正困難的地方,是同時面對兩個責任:對被害人負責,也對少年未來的人生負責,這兩件事情並不矛盾。少年年紀小,不代表不用負責談少年事件時,另一個容易出現的誤解是:「反正他才14歲」。但少年保護制度並不是免責制度。法律之所以對少年採取不同於成年人的處理方式,是因為少年仍處於人格、價值觀及社會能力發展的重要階段。因此,制度希望透過適當處遇,讓少年理解自己的行為造成什麼結果,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重新建立正常生活與人際關係,保護少年,不等於放棄責任;要求負責,也不等於放棄教育。如果一個少年犯錯後,社會只剩下「把他收容起來」這個答案,我們或許處理了眼前的危險,卻未必處理了下一次危險,真正有效的少年事件,應該讓少年知道:你做錯了、你必須負責,但你的人生並沒有因此被定型。從警察角度:依法處理,更要避免先入為主從警察實務來看,少年事件與一般成人案件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除了犯罪偵查之外,還涉及少年身心發展及程序保障,案件發生後,警察首先必須救人、控制現場、保全證據、釐清事實,並依法進行詢問及後續移送,這些是基本功。但少年案件更重要的是:不能因為案件重大,就忘記程序;也不能因為涉案者是少年,就忽略被害人的權益。警察必須同時守住兩條線。一條是法治,另一條是少年權益。依法調查事實,該負的法律責任不能逃避;但在事實尚未確認以前,也不能因媒體報導或片段資訊,就把少年先定型成「暴力少年」。警察面對的應該是:行為、證據與法律,而不是標籤,這也是警察專業及社會情緒之間最重要的差別。警察不只是「事情發生後才出現」但是,如果警察永遠等到剪刀刺下去以後才出現,預防工作顯然已經太晚,真正的警政工作,也應該思考如何參與前端安全網。當學校發現學生出現明確暴力威脅、反覆攻擊行為或其他高度風險警訊時,什麼情況需要由教育、輔導、家庭、社政及警政共同介入?這不是把教育問題「丟給警察」,而是當風險已經超過單一專業可以處理的範圍時,各系統能不能依法、適度、及時合作。警察可以提供治安與犯罪預防觀點,學校負責教育與校園管理,輔導系統處理心理及人際適應,家庭提供日常支持,社政、醫療等專業則在必要時介入,真正的安全,不是把問題交給某一個單位,而是讓不同單位知道什麼時候該接手。輔導不是貼標籤,也不是「交給輔導室就沒事」如果一名孩子過去曾接受輔導,我們不能因此說:「他本來就是問題學生」,這是不公平的,接受輔導本身,恰恰可能代表學校正在努力提供支持。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把「已經輔導」當成風險已經消失的保證。真正重要的是:風險有沒有持續評估?孩子的狀況有沒有改變?當新的警訊出現時,有沒有升級處理?如果只是一般情緒困擾,可以透過輔導支持;如果出現反覆嚴重衝突,就需要更多元的介入;如果出現具體、明確的暴力威脅,就不能只當成一句氣話,這就是「輔導」與「危機管理」的差別,我們需要的是分級處理,而不是把所有問題都放進「輔導」兩個字裡。學校的圍牆擋得住校外,卻擋不住孩子的情緒這起事件也提醒我們,今天的「校園安全」早已不能只看學校圍牆,學生會搭公車、會到飲料店、會去便利商店、會走在校門口、會到補習班、會在捷運站、商圈與社區活動,孩子離開學校,不代表風險就消失。因此,校園安全不能只是:「校內有沒有打架?」,更應該包括:「學生每天生活的環境中,有沒有可能出現衝突?」,這也是警察與學校可以合作的地方,不是把校園變成警察管制區,而是透過社區警政、治安資訊、安全教育及適當的通報合作,把安全網延伸到孩子每天生活的地方。家庭真正需要關心的,不只是成績青少年回家,父母常問:「功課寫了嗎?」、「考幾分?」、「老師有沒有交代事情?」,但也許我們可以多問幾句:「最近有沒有跟誰處不好?」、「有沒有一件事情讓你很生氣?」、「如果有人一直挑釁你,你會怎麼辦?」、「真的控制不了情緒時,你會找誰?」,這不是審問,而是讓孩子知道:你可以求助。很多孩子不是沒有問題,而是不知道可以向誰說。如果家庭只在孩子出事後才出現,教育就已經慢了一步,真正的家庭支持,是在孩子還願意說話的時候,就讓他知道:「有事情,可以回家。」旁觀者不是局外人校園衝突中,最早看見事情不對勁的人,有時不是老師,而是同學。因此,防暴教育不能只教「被欺負的人怎麼辦」,也要教旁觀者:看到同學被欺負,可以找老師;看到朋友情緒失控,可以阻止自己加入起鬨;看到具體暴力威脅,可以立即求助。如果現場已經出現危險物品,更不能圍觀、錄影或煽動,有時候,一個旁觀者的選擇,就可能改變事情最後的結果,校園安全不是老師一個人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人的安全文化。真正的法治教育,是讓孩子知道「情緒沒有犯罪,但行為有界線」孩子可以生氣、可以委屈、可以不服氣、可以討厭一個人,這些都是情緒。但是,情緒不是傷害別人的通行證,真正的法治教育,不應該只是告訴孩子:「犯法會被抓」,而是讓他理解:你有表達情緒的自由,但沒有傷害別人的自由。你可以爭辯、可以拒絕、可以離開、可以求助,但是不能因為自己覺得受辱、受氣或不公平,就把另一個人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這才是法治教育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一課。結語:剪刀刺下去以前,其實還有很多路這起案件的完整真相,仍應交由調查程序釐清,我們不必急著替任何一方貼上「霸凌者」、「受害者」、「問題學生」或「暴力少年」的標籤。但是,社會可以先問一個問題:如果一場衝突最後走到拿起剪刀,中間是不是曾經存在幾個「可以停下來」的瞬間?也許是一名同學說:「不要再吵了」;也許是一名老師發現:「你今天情緒不太對,我們先談談」;也許是一位家長願意多問一句:「最近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情?」;也許是一名旁觀者選擇通報,而不是圍觀;也許是孩子自己轉身離開。我們無法保證每一次都能阻止悲劇,但可以讓孩子在最後一刻以前,多知道幾條路,警察處理的是已經發生的危害;教育真正要做的,是讓孩子在危害發生以前,還知道自己有選擇,少年事件要守住的是責任與成長;學校要守住的是教育與安全;家庭要守住的是陪伴與支持;警察要守住的是法律與最後一道安全防線。而我們真正希望守住的,其實只有一件事:讓孩子在最生氣的時候,仍然知道——我可以停下來,因為真正的成熟,不是從來沒有衝突,而是在衝突來到臨界點以前,知道如何離開,剪刀刺下去以前,其實還有很多路。延伸閱讀中和公公殺媳命案:殺人的不只是那把刀,家庭衝突與社會安全網的最後防線在哪?每一起弒親命案,都不是一時衝動: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究竟漏掉了什麼?員警抓逃逸移工受傷,法官卻判無罪?拆解妨害公務罪「消極抗拒」的司法實務界線【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責任編輯:翁世航核稿編輯:羅元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