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男下屬!尪摩鐵直擊「激情交纏」肉身擋車遭拖行 行車記錄器錄下她冷血喊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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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偷吃男下屬!尪摩鐵直擊「激情交纏」肉身擋車遭拖行 行車記錄器錄下她冷血喊7字(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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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阿正與小蘭結連理多年,看似平靜的家庭生活卻因小蘭與職場男下屬發展出婚外情而變調。兩人不僅多次私下幽會,更曾多次前往基隆住處及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去年10月12日,小蘭與男下屬再度相約前往台北市南港區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阿正接獲友人通報後火速趕往現場蹲點堵人。

沒想到,小蘭與男下屬發現行跡敗露後,竟然不顧阿正站在車前阻擋,強行踩油門欲加速離開!阿正當下緊抓車頭引擎蓋不放,卻遭車輛硬生生拖行數十公尺,造成左大腿、膝部、小腿、腳踝及右膝多處挫傷與瘀青,場面險象環生。

事後,法院勘驗車內行車紀錄器錄音,還原了事發當下的驚悚對話,只見阿正趴在引擎蓋上命懸一線時,小蘭竟不斷對男下屬尖叫催促「開車離開」,即使明知丈夫趴在車上,仍冷酷地說「沒關係把他甩掉」,男下屬當時驚恐回應「他會死!」小蘭竟又直呼「不然你會很慘!」兩人對阿正可能因此遭拖行受傷早已心知肚明,卻仍持續駕車逃離,被法官認定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不僅如此,錄音檔還錄到小蘭事後教男下屬統一口供,要他向警方與法院聲稱進摩鐵只是談分手、絕無發生關係,甚至對話中也提及男下屬其實早已知道小蘭的人妻身分,成為打臉男下屬辯稱不知情的關鍵鐵證。

開庭時,小蘭抗辯稱事後雙方已簽署離婚協議書,她不僅同意移轉共同出資的房產,還負擔了較高的扶養費,協議中更註明「雙方往後不再追究本離婚協議所衍生之任何責任」,主張雙方早已一次性處理完畢。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離婚協議書主要針對剩餘財產、監護權及扶養費等事項進行規範,並未明確提及放棄婚外情及撞傷事件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不能擴張解釋為阿正已拋棄提告權利。法官審酌雙方交往時間、破壞婚姻程度以及阿正所受之精神痛苦,判決小蘭與男下屬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醫療費740元及薪資損失2120元,共計20萬286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