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父留6筆土地!兒竟幫失智母拋棄繼承 想用「這招」獨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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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留6筆土地!兒竟幫失智母拋棄繼承 想用「這招」獨吞(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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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翁過世後留下6筆土地、總價值高達550萬元的遺產。不料,負責照料失智老母的次子,竟以「父親生前有侵占官司,怕母親承擔法律責任」為由,代理罹患失智症的母親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讓其他手足拋棄繼承後,意圖將千萬房產及遺產全數歸於自己名下。

根據判決指出,老翁於民國114年過世,留下6筆土地、價值約550萬餘元。許男過世後,遺產原應由妻子及4名子女共同繼承。由於妻子因兩度腦部開刀且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人,平時由次子照料並擔任其監護人。

次子隨後向法院聲請代理母親拋棄繼承,主張父親名下土地涉及侵占官司,遭鄰居提告要求拆屋還地,且其他手足均已聲明拋棄繼承,家族討論後希望由他一人全權處理官司與土地,為避免無行為能力的老母承擔法律風險,才會替母親辦理拋棄繼承,純粹是出於保護母親的利益。

法院審理時,調閱稅務資料發現老翁留有6筆土地、財產總額達550萬7482元,經發函要求次子陳報遺債,次子卻遲遲未提出,顯見積極財產遠大於債務。法官指出,縱使真有債務,老母亦可以「限定繼承」保障自身權益,根本無須拋棄繼承。

法官強調,拋棄繼承屬於處分不動產權利的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次子身為母親的監護人,自己也是繼承人之一,若代理母親拋棄繼承,母親將喪失繼承權且未獲得任何對價,遺產將全數歸次子一人獨得,顯然存在重大「利益衝突」,完全不符合受監護人的最佳利益,日前裁定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