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遭重判10年 王婉諭:中共視民主倡議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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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震傳媒 · 文章頁摘要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高等法院今(5)日判處黃之鋒10年刑期。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法院認定黃之鋒在社群平台意圖喚起國際社會關注,又分享夥伴在海外倡議國際制裁中共的貼文,因此「罪行重大」;這些事在民主國家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倡議行動,但在中共眼裡卻是罪大惡極。

( 圖 / Joshua Wong 黃之鋒 IG)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高等法院今(5)日判處黃之鋒10年刑期。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法院認定黃之鋒在社群平台意圖喚起國際社會關注,又分享夥伴在海外倡議國際制裁中共的貼文,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