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老闆性侵「女友孫女」還偷拍 遭判9年2月
作者 林瑜䇹全文約 784 字
文章摘要
東森新聞 · 文章頁摘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於民國115年10月宣判,男子因長期利用照顧關係,在嘉義市住處與機車行性侵、猥褻未成年少女並拍攝性影像,遭重判有期徒刑九年二月。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審結一起長達多年的妨害性自主案件。男子阿志(化名)因與被害少女小花(化名)的祖母交往,長期照護並提供經濟支援,使自幼父母離異的小花稱他為「爺爺」,未料阿志竟利用這層監督與權勢關係,自小花國小年幼時起,連續多年對她伸出狼爪,甚至拍攝性影像並存給他人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