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喊不要仍遭強壓!網咖狼狠插得逞 瞎扯:以為女生裝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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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喊不要仍遭強壓!網咖狼狠插得逞 瞎扯:以為女生裝矜持(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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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阿躍經由街頭搭訕認識女子阿寧(均化名),兩人相約至一家網咖包廂見面。不料,阿躍見包廂隱密,竟伸出狼爪強壓,無視女子不斷搖頭、喊「不要」及伸手抗拒,強行掀衣撫胸並硬上得逞。事後面對女子質問,竟狡辯「以為是女生害羞矜持」。

判決書指出,阿躍與阿寧先前因街頭搭訕認識,案發當天為兩人第二次見面。兩人相約於某電競網咖包廂內,起初僅各自吃東西、玩電腦與聊天。不料,阿躍突然將上半身壓在女子身上,不顧女子伸手推阻,強行掀起衣撫摸及親吻胸部。

阿寧當下極度恐懼,不斷搖頭表示「不要、會害怕」並緊抓褲子,但阿躍仍憑藉體能差距強行性侵。阿寧因擔心當場激怒對方恐遭暴力對待,選擇隱忍未即時衝突,並在離開包廂後私下錄音取證、向友人求助並報案。

阿躍在審理期間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甚至辯解當時以為阿寧說的「害怕」是「害羞」,認為是女生表達矜持的正常反應。然而,法院勘驗錄音發現,阿寧當下即質問「跟你說不要了,為什麼會繼續」,阿耀則以裝傻、敷衍方式帶過。

加上案發後阿躍曾傳訊息道歉,「那天會錯意是我不好,也許是我空窗一段時間才會這樣」,遭女子阿寧怒回「空窗是可以強姦的理由嗎」,顯見阿躍早已知悉阿寧違背意願,辯解不足採信。

法院審酌刑事部分,阿躍因犯強制性交罪,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民事部分,法官認為,阿躍利用雙方體能差距,強行壓制並侵犯性自主權,導致阿寧受有嚴重精神創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等症狀。因此,判處阿躍須賠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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