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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桃園工會質疑台中協議效力 洪申翰:於法有據可循民事訴訟

作者 陳佳鑫、邱福財、張國樑全文約 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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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 · 原文導言

科技大廠美光爭議延燒,美光桃園工會質疑美光台中工會與公司簽署的協議效力,勞團在今(4)日勞動部長洪申翰到立院備詢時,到立院外抗議。對此,洪申翰回應,台中美光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美光桃園工會質疑台中協議效力 洪申翰:於法有據可循民事訴訟(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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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授權相關的談判代表來協商跟決定的,那是於法有據,那這就是在《民法》上有效的一般性契約。」 洪申翰強調,主管機關中科管理局已經清楚地表達,美光台中工會上個(10)月底跟公司簽署的一般性協議,是有明確授權相關談判代表進行協商與決定,在《民法》上屬於有效的一般性契約,既然屬於一般性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