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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亭地政事務所漏未註記徵收 地主買土地卻變國有 二審改判賠1137萬元

作者 林孟潔全文約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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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資料電腦化作業時,漏未將台北市某筆土地作「徵收註記」,害4名地主21年前購買土地後,被台北市政府提告,還得將土地移歸國有,地主們提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古亭地政事務所共應賠償2125萬餘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古亭地政事務所應賠償1137萬餘元,可上訴。

古亭地政事務所漏未註記徵收 地主買土地卻變國有 二審改判賠1137萬元(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台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資料電腦化作業時,漏未將台北市某筆土地作「徵收註記」,害4名地主21年前購買土地後,被台北市政府提告,還得將土地移歸國有,地主們提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古亭地政事務所共應賠償2125萬餘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古亭地政事務所應賠償1137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