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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張文無差別殺人案 穿黑衣在北市大安區揮菜刀 判有期徒刑4月

作者 王聖藜全文約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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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一身黑打扮模仿去年12月19日隨機殺人事件嫌犯張文,手持菜刀在台北市大安區朝路過民眾揮舞,依恐嚇公眾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判張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沒收他的全身裝扮及菜刀。可上訴。

模仿張文無差別殺人案 穿黑衣在北市大安區揮菜刀 判有期徒刑4月(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張姓男子一身黑打扮模仿去年12月19日隨機殺人事件嫌犯張文,手持菜刀在台北市大安區朝路過民眾揮舞,依恐嚇公眾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判張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沒收他的全身裝扮及菜刀。可上訴。 法官判沒收張姓男子的裝束包括黑色長袖連帽表演服、黑色長褲、黑色皮鞋、黑色頭套及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