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視訊教融蠟取毒 寫下懺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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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安因涉將市價數百萬元的五九〇公克古柯鹼以空運方式運毒來台,而被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懲治走私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罪嫌起訴。(資料照)
被稱為「太陽花女神」的劉喬安因涉將市價數百萬元的五九〇公克古柯鹼以空運方式運毒來台,而被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懲治走私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專案小組查出,劉女加入香港黑幫「14K」分子主導的運毒組織,將五九〇公克古柯鹼融在蠟燭中,再將毒包裹以空運方式運送來台,劉女在組織中的角色吃重,不僅為組織尋找台灣買家,她還透過Telegram,越洋視訊教導買方如何以融蠟方式取出毒品。
本案檢方偵查終結後,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私運管制物品、參與犯罪組織罪嫌起訴,請法院以較重的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論處,起訴書指出,若劉女審理中仍認罪,請依法減輕其刑。依司法院建置的「事實型量刑資訊系統」,運輸第一級毒品,若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減刑規定,審理中仍認罪,平均刑度為十五年。
專案小組查出,這個運毒組織的靈魂人物為14K黑幫分子Wei Yip Lou(已歿),台籍林姓男子為其左右手,另一名鄒男也是台灣人,兩人涉案部分仍持續偵辦中。劉女加入後,主要擔任買家與集團之間的橋樑,犯案模式由Wei Yip Lou提供毒品,夥同劉女等人包裝、寄送毒包裹來台;為了規避查緝,還有台灣共犯冒名註冊「EZ WAY」委任報關等行為。
專案小組發現,劉女為了取得購毒款項,還以代購、手術費、捐款等名義,騙友人提供帳戶收款。二〇二一年十月間,包裹運抵台灣後,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開箱查驗發現夾藏毒品,報請檢調偵辦,當時與劉女密謀運毒的在台共犯謝涓鈴渾然不知,仍找來想向她購毒的張姓男子出面領取包裹,幹員確認收貨人出現,立即上前逮人,隨後謝女等三名在台共犯悉數落網,均判刑確定入獄。
劉喬安直到今年六月才落網,據了解,她原本全盤否認,經律師不斷前往看守所律見勸說,劉女才承認運毒犯行,寫下六、七頁懺悔書,但對金流部分仍有所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