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前董事長劉紹勇貪腐案宣判!受賄逾3億 一審判14年
文章摘要
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前黨組書記、董事長劉紹勇受賄案今(3)日一審宣判,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劉紹勇在2002年至2023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750萬餘元人民幣(約台幣3.33億元),依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975萬元)。

本文共721字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前黨組書記、董事長劉紹勇受賄案今(3)日一審宣判,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劉紹勇在2002年至2023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750萬餘元人民幣(約台幣3.33億元),依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