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宣布VASP業者的資本額及保證金分級制 借貸商業務初期暫不開放
作者 朱漢崙全文約 1,417 字
文章摘要
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金管會今日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有關虛擬資產服務商管理的8項授權法規命令草案內容,其中對於VASP服務商的最低實收資本額,金管會將分級管理,依業務特性及營運需求,訂定各類VASP所應具備的最低實收資本額,共有四種分級類型,若金融機構兼營及境外VASP在我國設置分支機構者,也必須比照辦理,包括:1. 交換商、移轉商或承銷商為5000萬元;2. 交易平台商或保管商為1億元;3. 借貸商為2億元;4. 經營2種以上業務者,其數額應併計。

本文共1346字 金管會今日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有關虛擬資產服務商管理的8項授權法規命令草案內容,其中對於VASP服務商的最低實收資本額,金管會將分級管理,依業務特性及營運需求,訂定各類VASP所應具備的最低實收資本額,共有四種分級類型,若金融機構兼營及境外VASP在我國設置分支機構者,也必須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