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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女大生遭公車3度輾壓喪命!檢二審改以殺人罪起訴 母:殺人不能抹滅

作者 陳佳鈴全文約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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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巨業公車撞死東海大學女大生案二審開庭,檢方立場重大轉變,建請合議庭改依殺人罪論處。一審原依過失致死判刑4年6月,但家屬痛心指出,施姓司機明知被害人受困車底仍三度輾壓,司法絕不能助長撞傷不如撞死之扭曲心態,全案目前已辯論終結並將擇期宣判。

東海女大生遭公車3度輾壓喪命!檢二審改以殺人罪起訴 母:殺人不能抹滅(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三立新聞網

台中市巨業客運公車撞死 20 歲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案,因司機涉嫌在撞擊後下車查看、又回座重啟車輛三度輾壓致死,一審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司機施姓男子 4 年 6 月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今(3)日二審開庭審理,檢方立場出現重大轉變,當庭認同受害家屬主張,建請合議庭改依「殺人罪」論罪科刑;林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