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知名律師涉洩詐團偵查秘密 二審判無罪
作者 楊心慧全文約 1,112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律師李柏杉、黃程國、陳俊成被控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毒販辯護人期間,涉嫌利用律師接見機會取得被告供述內容,再彼此傳遞訊息,甚至將案情洩漏給詐團上游,遭檢方起訴,但士林地院審理認為,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3名律師相互傳遞偵查秘密,也無法證明相關訊息最終流向「合利」為首的詐欺集團,判決3人均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一審判決指出,案件源於2019年間一處設在基隆的詐騙機房,邱冠皓、邵于賓、葉頌華、賴鴻昇等人擔任一線機手,假冒電信公司或醫院人員,向受害者謊稱個資外洩或涉及法律責任,再將電話轉接給假冒警察的二線機手行騙,同年5月15日,警方持搜索票破獲機房,相關成員後續遭判刑確定。

律師李柏杉、黃程國、陳俊成被控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毒販辯護人期間,涉嫌利用律師接見機會取得被告供述內容,再彼此傳遞訊息,甚至將案情洩漏給詐團上游。(示意圖) 律師李柏杉、黃程國、陳俊成被控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毒販辯護人期間,涉嫌利用律師接見機會取得被告供述內容,再彼此傳遞訊息,甚至將案情洩漏給詐團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