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為愛赴杜拜丈夫告不成 法官:第三者只是背叛共犯
署名 聯合報數位版/ 聯合報數位版全文約 4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葉姓男子懷疑劉姓妻子婚內出軌北愛爾蘭籍男子HO,妻子甚至遠赴杜拜定居並提離婚。葉男怒告HO刑法「和誘有配偶人脫離家庭」等罪,檢方不起訴後葉男聲請自訴仍遭法院駁回。合議庭法官認定HO不構罪,卻在裁定書中溫情附註心靈雞湯,點出HO雖是「背叛的共犯」,但感情沒有對錯,且劉女是出於自由意志選擇離去。 律師提醒,通姦除罪化後和誘罪並非替代品,遭受背叛一方應循民事途徑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已取得的文字較短,可能不完整。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