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少女見面竟伸狼爪!惡男無障礙廁所性侵 判賠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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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 文章頁摘要新北男子透過IG認識15歲少女,約下課後性侵,少女事後罹患憂鬱症及創傷症候群,法院判賠精神慰撫金80萬元。

阿明(化名)透過Instagram認識年僅15歲的小美(化名),約她下課後見面,竟將少女帶往新北市一處公園的無障礙廁所,違反其意願進行性侵。小美事後罹患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明侵害少女身體及性自主權情節重大,判他應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並加計年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