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南港展覽館弊案 王隆昌再審翻案無罪 律師團:爭冤獄補償
作者 謝亞庭全文約 735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王隆昌昔捲南港展覽館弊案,被控二○○四年擔任工程標案評委時收受業者一二○萬元賄款,遭判刑七年八月定讞。全案十四年後重啟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上月改判王隆昌無罪,台灣高等檢察署決定不提上訴,全案無罪確定;義務律師團感謝說,遲來的正義終得實現。

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王隆昌昔捲南港展覽館弊案,被控二○○四年擔任工程標案評委時收受業者一二○萬元賄款,遭判刑七年八月定讞。全案十四年後重啟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上月改判王隆昌無罪,台灣高等檢察署決定不提上訴,全案無罪確定;義務律師團感謝說,遲來的正義終得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