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南港展覽館案 前教授王隆昌遭訴收賄再審無罪確定

作者 李念庭全文約 579 字

文章摘要

中央社 · 文章頁摘要

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捲入南港展覽館案,被控擔任標案評委時收賄120萬元,判刑7年8月定讞。高院今年再審改判無罪,高檢署今天證實不上訴,王隆昌無罪確定。

南港展覽館案 前教授王隆昌遭訴收賄再審無罪確定(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2日電)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捲入南港展覽館案,被控擔任標案評委時收賄120萬元,判刑7年8月定讞。高院今年再審改判無罪,高檢署今天證實不上訴,王隆昌無罪確定。最高檢察署民國97年間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得標廠商力拓營造董事長特助黃維安轉污點證人,指控7名學者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