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244萬免稅額不是這樣算!國稅局揭案例 隔年送錢仍得繳稅
作者 蔡佩蓉全文約 798 字
文章摘要
鉅聞天下 · 文章頁摘要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年底、跨年度往往是贈與旺季,不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以「年度」計算,不是從第一次贈與日起算一年。所謂「每年」免稅額、「一年內」贈與他人,以及「同一年內」多次贈與,都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計算期間。 ...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年底、跨年度往往是贈與旺季,不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以「年度」計算,不是從第一次贈與日起算一年。所謂「每年」免稅額、「一年內」贈與他人,以及「同一年內」多次贈與,都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計算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