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翁猥褻全身退3/纏訟3年她身心智能全退化 弱勢母女走投無路陷絕境
作者 潘姵如全文約 559 字
文章摘要
鏡週刊 · 文章頁摘要對於這樣的結果,A母無法接受,因為官司纏訟3年,最後沒有悔意的加害人不用服刑,也沒有賠償,應負起管理不當責任的日照中心毫髮無傷,依舊照常營業,反倒是女兒因此事病情加重,無法繼續接受公共日照,甚至還數度企圖輕生,她為了照顧女兒,面臨巨大壓力,原本就是低收入戶的A母一家,經濟困頓,身心狀況都到了臨界點,求助無門,處境堪慮。

本刊調查,爆發這起強制猥褻案的「幸扶公益協會日照中心」,屬於混合型長照機構,除了失智、失能高齡者之外,因疾病、意外或先天狀況,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的非高齡者,或經評估符合長照失能等級的青壯年,都可申請入托,中心提供生活照顧與技能維持的日間照顧,可服務人數約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