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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女童「酒吧儲藏室」住半年 「無廁所、洗衣機」全身發臭!花蓮狠母被判刑

作者 曹岡陽全文約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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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惡!花蓮一名黃姓母親離婚後獨自撫養一對兒女,她在當地知名酒吧工作並與江姓負責人同居後,竟涉嫌惡意遺棄子女。黃女先將年幼兒子交給友人照顧,每周僅給林男1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扶養費就不聞不問。對於年幼女兒更是殘忍,她命女兒住在酒吧4樓儲藏室獨居,沒有廁所、洗衣機的情況下生活半年,黃女甚至還動粗毆打女兒,法院判刑出爐,應執行1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年幼女童「酒吧儲藏室」住半年 「無廁所、洗衣機」全身發臭!花蓮狠母被判刑(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太可惡!花蓮一名黃姓母親離婚後獨自撫養一對兒女,她在當地知名酒吧工作並與江姓負責人同居後,竟涉嫌惡意遺棄子女。黃女先將年幼兒子交給友人照顧,每周僅給林男1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扶養費就不聞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