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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兼差詐團車手 兩度面交騙走137萬判刑1年9月

作者 蔡政珉全文約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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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從事餐飲業的林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配合詐團假投資話術,接續在苗栗縣某超商向被害陳姓女子收取70萬元及67萬元現金,再轉交給其他詐團成員。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1年9個月。判決書指出,林女與通訊軟體LINE暱稱「政宇」、「秉峰」、「富強」等詐團成員共謀,由詐團成員於去年11月間向陳女佯稱「依指示面交款項投資可獲利」,致陳女陷於錯誤。林女隨後依指令,於去年12月9日、17日兩度前往苗栗縣某超商,向陳女收取70萬元與67萬元,隨後均至高鐵苗栗站轉交給詐團成員,隱匿犯罪所得。

女子兼差詐團車手 兩度面交騙走137萬判刑1年9月(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女子兼差詐團車手,兩度面交騙走137萬判刑1年9月。(資料照) 一名從事餐飲業的林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配合詐團假投資話術,接續在苗栗縣某超商向被害陳姓女子收取70萬元及67萬元現金,再轉交給其他詐團成員。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1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