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累犯致死」最重判死!立院三讀重罰千萬 黃仁:杜絕悲劇、同志仍須努力 - 警政時報
作者 包克明全文約 1,394 字
文章摘要
警政時報 · 文章頁摘要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大幅提高毒駕刑責,符合10年內再犯條件且致人於死者,最重可判死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罰金。國民黨立委黃仁肯定修法回應民意,強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呼籲持續強化查緝與預防。此次修法由藍白共提版本以57票贊成通過,民進黨則質疑審議程序倉促,呼籲兼顧罪責相當及立法品質。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毒駕肇事奪命悲劇頻傳,無辜生命遭剝奪、家庭破碎的憾事屢屢引發社會公憤!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大幅提高毒駕刑責,未來符合特定再犯條件、毒駕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