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延至11月2日
作者 張佳琪全文約 665 字
文章摘要
中時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今年的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訂至10月31日止,財政部指出,因31日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星期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依規定,如果沒有期限內繳納,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

今年的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訂至10月31日止,財政部指出,因31日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星期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依規定,如果沒有期限內繳納,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