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修法最重可判死 洪孟楷轟綠委全棄守「人命有那麼卑微嗎?」
作者 黃建豪全文約 785 字
文章摘要
Newtalk新聞 · 文章頁摘要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明訂毒駕刑期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毒駕致死10年內再犯,最重可處死刑。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洪孟楷不滿稱,很遺憾的是,民進黨立委全部棄權、全部棄守離開議場,這樣的傲慢態度,不知道是想縱容毒品駕車?縱容犯罪嗎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明訂毒駕刑期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毒駕致死10年內再犯,最重可處死刑。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洪孟楷不滿稱,很遺憾的是,民進黨立委全部棄權、全部棄守離開議場,這樣的傲慢態度,不知道是想縱容毒品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