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伯認負責接載 座駕泊事發單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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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電視
前大伯鄺港傑。
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案發當日蔡天鳳帶人到加多利山看樓後,由前大伯鄺港傑駕車接載。而在蔡的親屬就其失蹤報案後,死者前大伯被捕,他在警誡下指他當日只負責駕駛,只知道死者在後座講電話;死者前家翁鄺球被捕後則指無話想說。死者前夫鄺港智於碼頭被捕,當時他正打算潛逃,其身上被搜獲近70萬元的現金及多隻名錶。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讀畢開案陳詞後,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讀出承認事實。據承認事實指,案發當日即2023年2月21日,下午近1時蔡到達欲售出的涉案加多利山單位,並帶連同地產經紀在內共兩人觀看涉案單位。下午2時24分左右,蔡離開並由鄺港傑接載,中途鄺港智亦上車。據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出,蔡由鄺港傑接載前往接送子女放學是日常行程。
下午2時44分左右是蔡的現任家姑邱美鳳從蔡的手機收到最後一則訊息的時間。下午3時11分左右,該車輛與另一車輛停泊在涉案龍尾村單位外。而蔡在學校的女兒直至下午4時許才被鄺球妻子李瑞香接走。晚上11時至翌日凌晨,蔡的母親及蔡的現任伴侶譚方駿前往長沙灣警署就蔡失蹤一事報案。
鄺港傑於2023年2月24日被捕後,在警誡下指他只是負責駕駛,將蔡載至大埔,他只知道當時蔡在後座講電話。同日鄺球被捕,他在警誡下指他無話想說。翌日下午1時鄺港智於東涌發展碼頭被捕,當時他正打算潛逃出香港。鄺港智身上被搜獲近70萬元現金、5隻名錶、屬於鄺港傑的護照、10包煙、名牌衣物如Dior的藍色牛仔褲和Gucci鞋,甚至有勞斯萊斯房車車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