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宏福苑業主10‧15未簽買賣協議 將視為拒賣或需立法處理

約 1 分鐘閱讀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本站保存版本
字級

東網電視

「特設銷售計劃」9月29日開始安排業主揀樓,3日以來約100戶申請者已揀樓。

大埔宏福苑火災逾10個月,大部分居民仍住在臨時居所,政府提出的長遠安置方案「特設銷售計劃」上月29日開始安排業主揀樓。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3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宏福苑現時已有90.6%業主完成簽署《買賣協議》,業主最遲須在本月15日簽定買賣合約,如最後決定不簽合約,則視為拒絕買賣,當作未有簽署「接受收售建議信件」的13戶看待,未來或須立法處理。如業主有特殊情況,會盡量彈性安排。

何永賢續指,「特設銷售計劃」過去3日以來,每日安排30多戶申請者揀樓,目前已有約100戶申請者揀樓,讓業主有足夠時間考慮,揀樓過程中亦有「解說專隊」協助。

何指出,有不少業主已挑選到心儀的單位,並選擇較快落成的項目,包括粉嶺樂嶺軒等,亦有人最後選擇二手市場居屋,政府提供約7成的單位售價在400萬港元以下,為居民提供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