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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到稅單也要留意!營業用車牌照稅11月2日前繳清

作者 胡順惠全文約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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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財政部賦稅署提醒,逾期繳納每超過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車主應把握期限繳清稅款。

沒收到稅單也要留意!營業用車牌照稅11月2日前繳清(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經濟日報

本文共581字 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財政部賦稅署提醒,逾期繳納每超過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車主應把握期限繳清稅款。 賦稅署表示,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1日開徵,原訂10月31日截止繳納,因適逢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