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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涉行賄獄政官員案二審無罪 高檢署提上訴

作者 李念庭全文約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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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涉行賄獄政官員,二審歷經7年審理改判無罪。高檢認為有證據取捨與事實認定、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提起上訴。

王令麟涉行賄獄政官員案二審無罪 高檢署提上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30日電)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涉行賄獄政官員,二審歷經7年審理改判無罪。高檢認為有證據取捨與事實認定、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提起上訴。王令麟因東森力霸掏空案於民國102年遭判刑3年10月定讞,同年11月入獄服刑;他入獄服刑後爆出行賄獄政官員,藉此在獄中換來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