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修正國防大學規程 政戰等3學院副院長由文職兼任

文/中央社全文約 635 字
國防部修正國防大學規程 政戰等3學院副院長由文職兼任(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Newtalk新聞

國防部1日修正「國防大學組織規程」第8條條文,定明國防大學各學院置院長及副院長各1人,其中理工、管理及政治作戰學院3學院的副院長,由具備專任副教授以上資格的文職教師兼任。 國防部1日發布國防部令,修正「國防大學組織規程」第8條條文;國防部於條文修正總說明指出,現行國防大學各學院院長及副院長,均由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