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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小女友逾700次!19歲男子突跑警局自首 法院判2年竟獲緩刑

作者 馮茵全文約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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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山區一名男子因不忍回想過去對前女友造成的傷害,今年4月主動前往警局自首,坦承兩人交往期間,曾多次違反女方意願,在公園、摩鐵及住處等地強制性交。檢方偵查後依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男子主動投案、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最終依604個強制性交罪及96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另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小女友逾700次!19歲男子突跑警局自首 法院判2年竟獲緩刑(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報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男子因不忍回想過去對前女友造成的傷害,今年4月主動前往警局自首,坦承兩人交往期間,曾多次違反女方意願,在公園、摩鐵及住處等地強制性交。檢方偵查後依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男子主動投案、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最終依604個強制性交罪及96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