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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大理院裁定比特幣為財產非貨幣 釐清數位資產法律地位

作者 吳承岳全文約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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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大理院裁定比特幣等去中心化數位貨幣為法律下的「財產」而非「貨幣」,確立其可被扣押、繼承、追回,但不能用於清償債務,這項判決為數位資產的法律地位提供明確定義,並為未來監管奠定基礎,為全球各國監管機構提供重要參考。

泰國大理院裁定比特幣為財產非貨幣 釐清數位資產法律地位(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商傳媒

泰國大理院裁定比特幣等去中心化數位貨幣為法律下的「財產」而非「貨幣」,確立其可被扣押、繼承、追回,但不能用於清償債務,這項判決為數位資產的法律地位提供明確定義,並為未來監管奠定基礎,為全球各國監管機構提供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