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新集團涉洗錢案 南檢偵結首波起訴16人
作者 許元馨全文約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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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台南地檢署偵結誠新集團洗錢案,首波起訴16人及6間公司,並將在押的集團幕後實質控制人陳姓男子等3名被告移審台南地院。法院裁定3人分別以新台幣45萬元、65萬元及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個月,並接受科技監控。

台南地檢署偵辦誠新集團涉嫌洗錢案,昨天偵結,首波起訴16人及6間公司,在押的幕後實質控制人陳姓主嫌等3人移審台南地方法院,院方裁定分別以新台幣45萬元至300萬元交保。 南檢今天指出,陳姓男子是誠新集團幕後實質控制人,民國102年至114年間安排大量親友作為人頭,掛名誠新集團所屬公司董事(長)或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