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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學校行政人才!考試院放寬國中主任職等標準

作者 林曉雲全文約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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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學校行政人才,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制度迎來改革!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調整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標準,將可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學校規模門檻,從現行70班以上放寬至50班以上,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國符合資格的國中將從22校增加至110校,擴大相關主管職務列等適用範圍,有助於改善學校行政主管職務列等偏低問題,並提升人才延攬及留任誘因。考試院表示,現行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的職務列等,主要依學校班級數區分,未滿70班的國中,主任職務列等上限為薦任第七職等,只有70班以上的學校,才能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留住學校行政人才!考試院放寬國中主任職等標準(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留住學校行政人才!考試院院會今日通過放寬國中人事及會計主任職等標準。(考試院提供) 留住學校行政人才,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制度迎來改革!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調整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標準,將可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學校規模門檻,從現行70班以上放寬至50班以上,明年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