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女殺人犯攻擊獄友及戒護人員 看守所獲准施用戒具
作者 李立法全文約 669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犯下殺人案的許姓女子,在羈押期間接連攻擊同舍房獄友及看守所戒護人員,還出現撞牆自殘行為,宛如一顆不定時炸彈,看守所為避免許女暴行擾亂秩序,一度對許女施用戒具束縛身體,並向法院陳報獲准。36歲許姓女子去年3月間在東港鎮蘇姓男子家中飲酒後,疑因酒錢紛爭,與48歲的蘇男爆發口角,許女憤而抄起酒瓶攻擊蘇男,導致蘇男頭部受到重創喪命,屏東地方法院今年6月間依殺人罪判處許女11年徒刑。

犯下殺人案的許姓女子(中),在羈押期間接連攻擊同舍房獄友及看守所戒護人員。(資料照) 犯下殺人案的許姓女子,在羈押期間接連攻擊同舍房獄友及看守所戒護人員,還出現撞牆自殘行為,宛如一顆不定時炸彈,看守所為避免許女暴行擾亂秩序,一度對許女施用戒具束縛身體,並向法院陳報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