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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屋打通自住 可適用優稅

作者 胡順惠
兩屋打通自住 可適用優稅(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夫妻各自持有相鄰房屋,為增加居住空間,將兩間房屋打通,作為同一戶住宅使用,即使戶籍只設在其中一間,只要符合自住要件,以及符合面積上限規定,兩筆土地仍可一併申請按千分之2自住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