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代刀風暴…2名醫一審都獲「緩刑」 檢察官不服今上訴

曾健祐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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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代刀風暴…2名醫一審都獲「緩刑」 檢察官不服今上訴(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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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神經外科前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前主任鄭文郁2023年起放任3名醫材廠商替患施作椎間盤、腰椎關節手術,台中地院一審9月判處5人均緩刑,台中地檢收受判決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量刑未洽,今天已提起上訴。

中檢表示,就中榮總楊姓、鄭姓等人違反醫師法等案件,台中地院115年度醫訴字第2號案判決,檢察官審酌第一審判決內容後,認2名醫師部分,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尚有未洽,依法提起上訴。

中榮「代刀黑幕」經內部人錄影、檢舉才曝光,台中地檢今年2月大動作搜索中榮、醫師住處等,將2醫師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各100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楊孟寅、鄭文郁為貪圖勞務便利、鞏固醫材廠商關係,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2名林姓廠商進手術室,非法替13名病患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詐領健保署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共196萬元。

檢方說,廠商將醫材銷售額2、3成作為「公關費」給楊、鄭,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違法模式。揭弊者畫面拍到楊孟寅主刀時未刷手、沒穿無菌衣,由林姓廠商代刀,鄭文郁主刀時同樣沒刷手、未著無菌衣,由陳姓廠商代刀,鄭背對患者和他人聊天,還抱怨晚餐菜色。

台中地院7月開庭時,以楊、鄭及3名廠商都認罪,裁定改由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9月15日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楊孟寅、鄭文郁1年4月、1年2月徒刑,均緩刑4年;陳姓、2名林姓醫材廠商,各判1年、8月及8月徒刑,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10萬元及10萬元,均緩刑3年。

中院認為,楊、鄭指示廠商代刀位於主要地位,造成病患生命、身體及健康潛在危險,破壞醫病關係信任基礎,3名廠商聽從醫師指揮,為銷售醫療器材獲取利潤,貪圖非法代刀勞務費,不顧病患風險,代替醫師進入手術室執行部分手術,將醫療手術淪為其等推銷商品的手段與獲利工具。

中院考量,5人犯後坦承,尚無證據證明導致病患實際傷害,危害未擴大,均和全部病患、家屬調解、和解成立,給付賠償完畢,楊、鄭也都遵從健保署緩刑條件要求,各捐100萬元至健保愛心專戶,有積極彌補誠意,經被害家屬同意緩後,宣告5人均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