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缺錢 學者:地方須培訓道安人才
孟嘉美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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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預告修法,最快後年起,要求地方政府交通罰鍰收入將全數投入改善交通經費、專款專用,並接受外界監督。對此,學者、團體都對修法方向表達認同,不過也提醒不是錢到位就能辦事,中央應著重於地方人力培養,才能讓罰鍰收入發揮最大功效,專款專用如何監管、用於何處也是重點。
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表示,新法上路後,交通罰鍰使用方式仍維持由地方政府決定,但並不是每個地方政府都有足夠的交通專業與人力、資源能投入,中央應建立經費使用監管機制,盡快推出具法律效力的道路設計規範,讓地方政府有一套全國一致、可依循的標準。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系退休教授張勝雄說,民眾違規的成因除了駕訓教育,還有工程因素。因此修法讓罰鍰收入專款專用方向正確,但不是錢灑下去就會有成效,必須先確認地方政府目前缺的只有錢嗎?還是交通專業人力也相當匱乏。若為後者,交通部應針對地方人才培訓,以利回流落實改善政策。錢與人力雙管齊下,才能真正達成目的。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則期盼修法後能串起「交通事故分析」與「交通安全改善」,建立由上至下的連動,優先檢視交通環境本身出什麼問題?
林志學指出,台灣一直缺乏交通工程專家對交通事故做「交通工程」上的分析。新法上路後,每年地方政府投入改善交通預算,將從廿餘億元,暴增至兩百億左右,這些資源將可以委由顧問公司,甚至建立類似日本「獨立交通事故分析法人」的專業機構,針對交通事故進行專業分析,結果再回饋給政府,提供更進一步的道安改善建議。
林志學強調,交通安全政策不是只剩下科技執法,新增資源能否被導入專業事故分析並連結到交通工程改善才是關鍵。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則表示,交通罰鍰收入核心將用於道安環境改善工程,並對交通事故進行分析處理,每年交通部的道安視導也會做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