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65歲翁扮富豪騙嫩妹 她獻身27次僅收到6萬驚覺「根本無業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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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光州發生1宗桃色案。1名65歲無業老翁憑1張偽造的14億韓元(約新台幣3300萬元)銀行帳戶截圖假冒,誘騙1名28歲女按摩師並簽下「定期」協議。女子在6個月內與對方發生27次性關係,最終僅拿到260萬韓元(約新台幣6.2萬元)。光州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案件,判處該名老翁監禁8個月。
據韓媒《News1》報導,65歲的老翁於2024年4月在韓國光州光山區1間按摩店結識了28歲的受害女子。老翁為顯露自己的「驚人財力」,向受害女展示了1張存款逾14億韓元(約800萬港元)的虛假銀行帳戶截圖。
隨後老翁向受害女子提出「包養」協議,表示「若每星期見面1次或1個月見面3次並定期發生性關係,會給予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20萬元)。」老翁更進一步承諾,只要成為其情人,除了5,000萬韓元外,每月還會額外提供生活費,若受害女想繼續升學,亦會全數資助學費,條件是要求女子辭去按摩店工作。
受害女子隨即辭去按摩店工作,並開始與老翁頻繁見面。然而,每當受害女子追討承諾的5,000萬韓元時,老翁均以各種藉口推拖,辯稱:「如果一次過轉帳5,000萬韓元,國稅局可能會隨時聯絡查稅。」
2024年4月至10月,2人共發生27次性關係,但老翁累計僅向受害女支付約260萬韓元的小額費用。受害女隨後發現對方根本是名無業的「窮光蛋」,隨即向警方舉報。
案件於2026年9月18日在光州地方法院開審。法庭審訊期間,老翁否認詐騙及違反《性買賣處罰法》等罪名,其辯護律師主張:「該5,000萬韓元並非性關係的代價,而是2人發展為情侶後,為了幫助受害女解決經濟困難而決定資助的資金。」不過,光州地方法院刑事9單獨法官全熙淑(전희숙)拒絕採納被告說法,認定2人並非正常情侶關係。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考慮到犯案時間、次數及詐騙金額,加上被告過往已多次因同類詐騙犯案受罰,甚至是在因其他詐騙罪名受審或緩刑期間再次犯案。法庭最終判處老翁監禁8個月。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