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米克斯不到1個月…台中狠男拿安全帽活活打死 連遺體都不善後
曾健祐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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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男子領養1隻米克斯幼犬不到1個月,不滿小狗吠叫就徒手、拿痛毆活活打死牠,經民眾檢舉、動保處人員稽查時仍推諉小狗死因,檢察官也發現他打死犬隻不自己善後,將任意棄置由清潔隊、動保處接手,徒耗國家資源,依動物保護法起訴他,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檢警調查,余男今年2月19日領養1隻雌性混種犬,平時在大里區住處生活,未料才養不到1個月就於3月14日時,只因不滿小狗在家吠叫就朝牠動粗、徒手毆打一頓。
余用手打狗仍無法消氣,竟然再拿安全帽朝狗的頭部猛砸好幾下,導致犬隻受多發性頓力傷,導致慢性出血、貧血及循環障礙,最終因心肺衰竭死亡,余同月18日再到派出所向警方自首。
檢方訊時,余男坦承不諱,並有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證詞及稽查限期改善通知單,以及台大獸醫專業學院分子暨比較病理生物學研究所動物法醫解剖報告書、民眾陳情內容等,認定犬隻遭嚴重頓力傷雖未立即死亡,但和最終心肺衰竭有因果關係。
檢方偵結依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嫌起訴他,致於余男雖向警方自首,但相關證據顯示,台中動保處先前已前往稽查,余當下仍是詞狡飾推諉小狗死亡的原因,經考量本案發覺過程,建請法院不予自首規定給他減刑。
檢方再請法院審酌,現今動保意識抬頭,尊重愛護生命,使動物免於受不人道之痛苦待遇是人類的義務,余男身為飼主,本應善盡照護義務,卻用粗暴手段持硬物毆打幼小、體弱犬隻的頭部,造成小狗死亡令人痛心之悲劇。
檢察官更直言,余男犯後又不以自己的成本善後,任意棄置犬隻屍體而由清潔隊、動保處接手處置, 徒耗國家社會資源,犯罪情節實難謂輕微,其罔顧生命、漠視法令規定心態可見一斑,不宜輕縱,建請法院對他量處合於本案罪責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