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總裁遭重判 前刑事戰將林明佐仍臥床…再延長科技監控8月

曾健祐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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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總裁遭重判 前刑事戰將林明佐仍臥床…再延長科技監控8月(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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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博弈集團經營賭博網站不法所得逾300億元,台中地方法院昨依組織犯罪條例、行賄等罪,重判外號「總裁」陳政谷11年8月,另被控收賄的前警政署三線二星警政監因病住院,昨不在宣判範圍;台中地院再裁定陳政谷、林明佐均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8月,可抗告。

台中地院昨依主持犯罪組織罪、貪汙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陳政谷11年8月,併科罰金9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林明佐因罹患惡性脊髓腫瘤住院中,全案僅剩他1人未到庭辯論,何時能審結、宣判仍未可知,中院昨也表示,持續定期函詢義大醫院其身體狀況,擇期另行審判。

陳政谷、林明佐科技監控期間將屆滿,陳表示對限制出境、出海無意見,但認為延長科技監控、定期報到不合法且無必要。

中院說,本案10月2日一審宣判,仍有上訴審判、刑罰執行等程序,陳已知悉一審結果,其面臨刑法執行壓力更具體,仍有逃亡之虞,裁定他10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延長科技監控8月,判決確定前不得和被告、證人接觸,每周二、四、六赴派出所報到。

中院並審酌,林明佐涉犯貪汙違背職務收賄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組織犯罪條例、洩密及洗錢,嫌疑重大,其在本案角色地位,若確有洗錢、收賄,非無資力可在國外長期停留。

中院裁定林明佐10月13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每日應持個案手機拍面部照片傳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中院報到8個月,判決確定前不得和被告、證人接觸,每周一、三、六應向屏東分局報到,除維持日常生活、職業所需,未經法院許可,不得從事和治療目的顯然無關活動。

中院最後說,若林明佐確因就醫治療無法履行至警局報到等應遵守事項,應屬合理免責事由,得以適當方式向法院說明或釋明後而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