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二審判12年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作者 李念庭全文約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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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文章頁摘要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嫌詐領千萬助理費,二審判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調查未盡,今天撤銷曾麗燕和其胞妹等人有罪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28日電)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嫌詐領千萬助理費,二審判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調查未盡,今天撤銷曾麗燕和其胞妹等人有罪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全案起於,自民國99年起至110年,歷任高雄市議會(縣市合併後)3屆議員,並在109年經補選為高雄市議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