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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詐千萬助理費二審判12年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作者 張文川全文約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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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高雄市議會前議長、現任市議員曾麗燕,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1053萬元,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去年8月將曾麗燕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詐領金額還有待釐清,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最高法院指出,二審認定的低薪高報的部分,人頭助理是否有實質擔任助理工作,金額是否應予以扣除,仍有疑義,原審調查未詳盡,因此撤銷發回,由更一審再行調查釐清。

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詐千萬助理費二審判12年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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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高市前議長曾麗燕。(資料照)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會前議長、現任市議員曾麗燕,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1053萬元,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去年8月將曾麗燕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詐領金額還有待釐清,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