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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集結罪脫後律政司上訴得直 發還重審認罪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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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男子於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他曾在2021年獲裁定罪脫,但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域法院處理。涉案男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法官葉佐文指當晚非法集結隨時可演變為嚴重暴力事件,對社會安寧構成威脅,雖然辯方指國安法實施後社會秩序已回復平靜,但判刑須反映罪行嚴重性及起阻嚇作用,考慮到本案進程特殊,終判囚6個月。 現場被截

男子非法集結罪脫後律政司上訴得直 發還重審認罪判囚6個月(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星島頭條

53歲男子於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他曾在2021年獲裁定罪脫,但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域法院處理。涉案男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法官葉佐文指當晚非法集結隨時可演變為嚴重暴力事件,對社會安寧構成威脅,雖然辯方指國安法實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