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修法擬轉型體育班 馮喬蘭:應嚴限訓練、比賽上限
作者 陳治程全文約 712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行政院月前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除擬將改名「國民運動法」,聚焦不適任人員退場機制及國小體育班轉型規劃,運動部長李洋強調,體育班朝社區化轉型不影響基層體育資源、兒少保護;但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今呼籲,國體法修法應保留專任教練「不得進用」條款,並參考「公司法」導入申訴機制,強化運動團體監督。有鑒於行政院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8)召開「國民體育法修法」公聽會,廣集學者、民間協會及立委意見,凝聚修法共識。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擷自國會頻道直播畫面) 行政院月前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除擬將改名「國民運動法」,聚焦不適任人員退場機制及國小體育班轉型規劃,運動部長李洋強調,體育班朝社區化轉型不影響基層體育資源、兒少保護;但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今呼籲,國體法修法應保留專任教練「不得進用」...